跟旅行团签证比较容易。如果自己申请,需要准备下列材料,然后预约去美国使领馆申请B-2签证。
1、护照: 有效期需至少9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尾页需亲笔签名。
2、相片: 3张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两寸相片,免冠正面照片,以及电子照片。
3、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
4、户口本: 须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5、结婚证(如已婚)。
6、签证申请表: 从使馆网站上下载。 内容用英文填写后递交。
7、单位证明信: 英文放假证明原件,用公司便笺纸打印,加盖公司公章及签名。内容需有申请人的护照号、出生日期、职务、薪酬、放假时间、目的、行程等,并保证按时回国。
8、单位资质证明: 如果不是大型公司,须有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上要有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内容需有:1)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2)放假时间,目的,以及行程;3)保证申请人会按时回国。
9、个人资产证明:近6个月的流水账单, 银行存折复印件, 您或配偶名下的银行流水账单或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如只有银行卡,需去银行打印最近六个月的流水对账单,加盖银行章),可提供多份账户或存折,房产证,机动车所有证明等。定期存款也列上。面试时带上存折原件。
10、朋友的邀请信。
看你朋友在哪里吧 跟旅游团 你就只能去哪些地方玩 然后境内还得自己折腾 我觉得自由行很放便 现在自由行的签证通过率也很高啊 只要有充分证明 你会回来 就好了
跟团比较理想!!因为自己面签会有一些风险,而且准备起来也略麻烦呢,第一次落地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怎么和朋友联系之类,如果走团的话应该有导游帮助,会省心不少~~~
希望你会喜欢我的回答~~
1689年英国议会出现了一本手册叫做《议会》(Lex Parliamentaria),罗列了三十五部当时的议学著,已经开始呈现我们今天的很多原则和规则的端倪。比如:
同时只能有一个议题:一旦一个提议被提出来以后,它就是当前唯一可以讨论的议题,必须先把它解决了,或者经表决同意把它先搁置了,然后才能提下一个提议。
意见相左的双方应轮流得到发言权:辩论的时候有人请求发言,主席应该先问他持的是哪一方的观点,如果其观点与上一位发言人相反,那么他有优先权(比如有若干人同时要求发言)。
主席必须请反方表决:必须进行正、反两方分别的表决,缺一不可。不可以正方表决后,发现已经达到表决额度的要求,就认为没有必要再请反对方表决。
反对人身攻击:必须制止脱离议题本身的人身攻击。禁止辱骂或讥讽的语言。
辩论必须围绕当前待决议题:如果发言人的言论显得与议题无关,而且其他与会成员已表现出了对此的反感(如嘘声),发言人的发言应该得到制止。
拆分议题:如果一个待决议题可以被分成若干小的议题,而且与会成员倾向于就其中小的问题分别讨论,可以提议将议题拆分。例如,将一个选举两个骑士的议题拆分成两个议题分别表决。
改变一个既成决议比通过一个新决议需要更大的努力。这是为了避免由于类似出席人数的变化这样的因素所可能导致的组织决策的不稳定。
在一届会议期间,一旦会议对某一议题做出了决定,同一个议题,或者本质上的同一个议题,不能再次讨论,除非发生了特殊情况。
如果对某个议题做了暂时性的处理(disposed of),并没有形成最终决定,那么不可以引入任何一旦通过就会干扰到会议再对原议题讨论时的立场的提议,无论新提议对原提议有正面还是负面的影响。 平衡:保护各种人和人群的权利,包括意见占多数的人,也包括意见占少数的人,甚至是每一个人,即使那些没有出席会议的人,从而最终做到保护所有这些人组成的整体的权利。正是几百年来,人们对这种平衡的不懈追求,才换来了议事规则今天的发展。
对领袖权力的制约:集体的全体成员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出领袖,并将一部分权力交给领袖,但是同时,集体必须保留一部分权力,使自己仍旧能够直接控制自己的事务,避免领袖的权力过大,避免领袖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集体的头上。
多数原则:多数人的意志将成为总体的意志。
辩论原则:所有决定必须是在经过了充分而且自由的辩论协商之后才能做出。每个人都有权利通过辩论说服其他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甚至一直到这个意志变成总体的意志。
集体的意志自由:在最大程度上保护集体自身,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和平衡集体成员的权利,然后,依照自己的意愿自由行事。 动议:
动议即是“行动的建议”,先想怎么做,再决定做不做。 附议
只要有一个人附议则该议题就进入议程,从而达到保护少数人声音的目的。 陈述议题
先解决当下最紧要的议题,避免“然后”之类的事情。 辩论
四大铁律:
a. 文明表达:禁止人身攻击,质疑动机,扣帽子,贴标签。
b. 一时一件:不跑题。
c. 限时限次:不超时,禁止一言堂,比如设定每人只能发言n次,每次m分钟。
d. 发言完整:不得打断别人的正常发言。
面向主持人规则:参与者之间不能直接辩论,只能对主持人发言。 表决
为保持与会者发言的自由性,领导最好最后表态。在做表决时,如果议题是针对人,建议投票时使用无记名方式;如果是针对事,建议举手表决。
过半数的定义:
赞成数 / (赞成数 + 反对数)> 0.5 (不考虑弃权数和缺席数,假如计入分母则表达了反对) 宣布结果